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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汉军部长讲话
发布时间:2017-03-23 14:48:3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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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推荐提名我省出席党的十九大代表

候选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6年12月28日)

杨汉军

同志们: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决定,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于2017年下半年在北京召开。认真做好推荐提名十九大代表候选人工作,是开好十九大的重要基础。近期,中央、省委先后下发通知,召开专题会议,对十九大代表的选举、推荐提名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市委对此高度重视,12月27日,市委副书记、市长万勇同志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集中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会议精神,审定全市推荐提名工作方案,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标准、按条件、按程序、按要求做好推荐提名工作。市委制定了《中共武汉市委关于做好推荐提名湖北省出席党的十九大代表候选人工作的通知》。经市委同意,今天我们召开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对我市推荐提名湖北省出席党的十九大代表候选人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下面,我就贯彻落实好中央部署和省、市委要求,讲几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做好推荐提名十九大代表候选人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党的十九大,是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代表大会,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选好十九大代表,是开好十九大的重要基础。做好推荐提名十九大代表候选人工作,是选好十九大代表的重要前提,对于确保大会圆满成功至关重要。全市各级党组织一定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

(一)做好推荐提名十九大代表候选人工作,是践行“四个意识”的重要体现。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明确了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正式提出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这是关系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的大事。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十九大代表选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部署,做好推荐提名十九大代表候选人工作,就是自觉向核心看齐的一次具体行动,既体现在是否真正自觉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向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看齐,也体现在是否真正把那些能够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向核心看齐的代表候选人选出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自觉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坚决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严格按要求做好推荐提名我省十九大代表候选人工作,以实际行动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

(二)做好推荐提名十九大代表候选人工作,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检验。这次推荐提名我省十九大代表候选人工作,涉及全市近67万名党员、2.8万个基层党组织,参与面广、参与层次多、社会关注度高,必须坚持严之又严、一严到底,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支部和每名党员、覆盖到每个层级和环节。近期,我市各区相继开展集中换届工作,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但也有一些苗头性问题。全市先后通报了武昌区党代会代表冯家启在区党代会期间搞拉票非组织活动问题、黄陂区横店街同合村原党支部书记胡学贵违反组织纪律问题等典型案例。这些案例警示我们,对可能出现的拉票拜票、搞非组织活动等风险,绝不能掉以轻心。各区各单位要真正把推荐提名十九大代表候选人工作,作为对各级党组织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一次集中检验,作为对广大党员干部党性观念、组织原则及政治品行的一次集中考验,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到推荐提名工作全过程。

(三)做好推荐提名十九大代表候选人工作,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实践。十八届六中全会指出:“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重要制度保障。”“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是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健康的重要基础。”推荐提名十九大代表候选人,是全市广大党员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途径和形式。我们要通过做好组织动员、推荐提名、严肃纪律等各环节工作,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尊崇党章、遵守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使推荐提名代表候选人的过程,成为党内政治生活生动实践和民主集中制教育的过程。

二、准确把握代表条件和整体结构要求,确保十九大代表候选人的先进性和广泛代表性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十九大代表的选举要坚持党的性质,体现先进性、代表性。中央和省委《通知》对代表应具备的条件、构成以及名额分配作了明确规定。在推荐提名十九大代表候选人工作中,我们一定要坚持条件、严格把关,注重一线、优化结构,确保选出的代表候选人符合中央要求、广大党员拥护,能够代表各行各业、各个方面的党员,能够反映广大党员的意愿。

(一)把好政治关和廉洁关,确保推荐提名的十九大代表候选人体现先进性。中央和省委《通知》从五个方面明确了代表应具备的条件,突出强调政治标准和廉洁要求。在我市推荐提名湖北省出席党的十九大代表候选人工作中,要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把廉洁把关作为重点,深入了解人选情况,严格资格预审、廉政审查,做到好中选优,真正把那些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立场正确、作风品行良好、清正廉洁的优秀党员推荐提名为代表候选人。

    一要着重了解人选理想信念、政治品格方面的情况。主要看人选能否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在关键时刻、重大关头豁得出去、经得起考验;能否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对党忠诚,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地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政治标准是硬杠杠,一定要把紧,决不能放松。凡是信念不坚定、对党不忠诚,不守政治纪律、不讲政治规矩,对中央决策部署态度暧昧、阳奉阴违,口无遮拦、妄议中央的,要坚决排除在外。

二要着重了解人选作风品行、党性修养方面的情况。主要看人选能否发扬党的优良作风,自觉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密切联系群众,热忱服务群众;能否坚持原则、敢于担当,真抓实干、积极作为,在生产和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能否正确对待公与私、名与利、得与失,是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社会形象。对人选要察言观行、深入了解,不仅要了解工作方面的情况,还要了解在生活中、社会交往中的情况;不仅要了解日常品行和一贯表现,还要了解人选关键时刻的言行特征和原则底线。

三要着重了解人选清正廉洁、严以律己方面的情况。对全国党代表的形象尤其是廉洁形象,党员群众和社会各界都十分关注。推荐提名十九大代表候选人,必须严把人选廉洁关,对廉洁问题“零容忍”,坚决防止“带病提名”“带病当选”。要认真落实“四必”要求,坚持层层把关,对推荐提名人选的档案材料必审,纪检机关的意见必听,违纪违法线索具体、具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必查,推荐提名人选是党员领导干部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要注意运用巡视、审计、年度考核等结果,梳理党纪、政纪处分情况、民主生活会群众所提意见,综合分析、严格核查人选廉洁情况,切实把牢廉洁底线。对廉洁上有问题或问题没有查清、疑点没有排除的,不得推荐提名为代表候选人。

(二)严格落实结构要求,确保推荐提名的十九大代表候选人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党的十九大代表,在坚持党的性质、体现先进性的同时,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中央和省委《通知》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突出向基层倾斜,对十九大代表中党员领导干部、生产和工作第一线党员、女党员、少数民族党员的比例提出了明确要求。在我市推荐提名湖北省出席党的十九大代表候选人工作中,要严格落实这些要求,重点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是要适当提高生产和工作第一线代表比例。这是优化代表结构的重点,也是推荐提名十九大代表候选人工作的一个突出特点。中央分配湖北省出席党的十九大代表名额62人(不含中央直接提名候选人),中央规定:党员领导干部(领导人员)所占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二;生产和工作第一线的党员所占比例一般不少于三分之一;女党员代表所占比例,一般应高于本地区党员总数中女党员所占比例;少数民族党员所占比例,一般应高于本地区党员总数中少数民族党员所占比例。我省选举产生的代表中,妇女党员应不少于15人;少数民族党员应不少于3人;年龄在55岁以下的党员应不少于32人;同时应有工人党员8人,其中,农民工党员1人。在推荐提名代表候选人工作中,要充分考虑代表候选人的合理分布,应尽可能做到经济、科技、国防、政法、教育、宣传、文化、卫生、体育和社会管理等各个领域,省、市、县、乡镇和街道社区等各个层次,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各个方面都有代表候选人。要通盘考虑全国党代表大会代表与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提名,尽量减少交叉。

二是要注重推荐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党员中的先进模范人物。在推荐提名工作中,要注意从近年来党内表彰和各类表彰活动中发现合适人选,要重点关注十八大以来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涌现出来的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先进模范党员,把先进事迹突出、受到组织表彰、在党员群众中拥有较高威望的党员作为重点推荐对象,特别要注意推荐那些在改革发展第一线、科技创新最前沿、脱贫攻坚主战场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党员。为了便于各区各单位做好推荐提名十九大代表候选人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要求,我们将提供相关领导干部名单及近年来全省受到省级以上党内表彰的部分生产和工作第一线党员名单,供全市各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参考。

三是要准确认定人选身份,防止“顶帽子”。中央、省委再三强调,在人选身份上偷梁换柱、弄虚作假,顶着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的“帽子”选进来,是代表选举中特别需要注意的问题。从以往情况看,有些地方或单位对党员领导干部、生产和工作第一线党员的范围把握不够准确,身份认定不够严格。中央通报的辽宁拉票贿选案中,一些民营企业家通过变换身份等手段,当选全国人大代表,导致组织提名的工人、农民等候选人落选。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中,选举省人大代表时,以工人身份当选的15人中,没有一个是一线工人;以农民身份当选的13人中,实际是农民的只有3人。这些案件性质之严重、情节之恶劣,都是罕见的。在我市推荐提名工作中,要坚决防止这种情况发生,杜绝为硬凑结构比例有意模糊人选身份的现象。

(三)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和发扬党内民主的有机统一,保证推荐提名工作的正确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扬党内民主与加强党的领导是有机统一的,越是发扬民主,越要加强党的领导,并贯穿到十九大代表产生的全过程。推荐提名十九大代表候选人工作,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过程,既要走群众路线,又要体现党组织的意图。实践反复证明,加强党的领导,这项工作才能健康有序进行;离开党的领导,就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辽宁拉票贿选案、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四川南充破坏选举案,根源都是放弃了党的领导。各级党委要坚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理直气壮、旗帜鲜明地加强党的领导,坚定不移、毫不含糊地把加强党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落实到推荐提名十九大代表候选人工作中。要坚持全过程把关,从方案制定、宣传发动到逐级遴选择优,每个时段、每个环节、每个方面都要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把关作用。

三、严格遵循程序规定,认真做好推荐提名十九大代表候选人各项工作

中央和省委《通知》明确提出,十九大代表的产生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级遴选的办法进行,按照中央分配我省的代表名额和省委提出的结构要求等额进行推荐提名。在推荐提名十九大代表候选人工作中,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一)广泛宣传发动。《通知》要求推荐提名从基层开始,所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参加。为落实这一要求,要注意从三方面做好工作:一是要广泛进行宣传发动。坚持先受教育后开展推荐提名,通过开展支部主题党日、编印学习资料等方式,引导广大党员深刻认识推荐提名工作的重要意义,了解掌握代表条件、结构要求和产生程序等政策规定,正确行使权利,认真履行义务,积极负责地参与代表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努力营造推荐提名十九大代表候选人工作的良好氛围。二是要采取多种方式做好推荐提名十九大代表候选人工作。特别要注意针对流动党员和离退休党员、年老体弱党员等群体的不同情况,采取电话、信函联系和上门通报情况等方式,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组织他们参与代表人选的推荐提名,尽可能地实现基层党组织全覆盖、所有党员都参加。三是要充分体现党员的意志。代表候选人推荐提名过程中,党支部要根据多数党员意见提出推荐人选,推荐单位研究遴选上报推荐人选时,都要根据多数党组织或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这些程序体现了对党员主体地位的尊重,有利于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各级党组织要按照要求,积极创造有利条件,引导党员有序参与,落实党员民主权利,确保每个党员都能自主充分地表达自己的意愿。

(二)逐级遴选择优。逐级遴选,就是要从基层党组织开始,到推荐单位党组织,再到选举单位党组织,逐级对代表候选人进行比较择优。这既是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的过程,也是正确集中、强化党组织把关的过程。按照市委《通知》要求,我市推荐提名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一是以支部为单位推荐提名。2017年1月5日,全市以支部为单位,集中统一组织一次专题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委有关精神,明确关于十九大代表的条件和结构要求,在此基础上,进行酝酿和推荐提名。每个党支部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62名(也可以少于62名)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报上级党组织。二是基层党委推荐提名。基层党委召开党委会议或扩大会议,根据多数党支部或党员的意见,集体研究遴选62名上报推荐人选,征求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后报上级党组织。三是各区、各单位党委(党组)推荐提名。各区、各单位党委(党组)根据多数基层党委的意见,对推荐人选进行研究遴选,各区召开党委全会、各单位召开党委(党组)会讨论决定62名推荐人选,征求基层党委意见后,各区(开发区、功能区)党(工)委直接报送市委组织部,其他单位由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委教育工委、市国资委党委归口汇总后报送市委组织部。四是市委召开全会推荐提名。市委根据各区、各单位党委(党组)的意见,对推荐人选进行研究遴选,召开全会讨论决定62名推荐人选,征求各区、各单位党委(党组)的意见后,上报省委组织部。

(三)严格审查把关。对推荐提名人选中党员组织关系或干部管理权限在本区、本单位的,必须严格进行身份认定、资格预审和综合评价。一是严格认定身份。对照党员领导干部、生产和工作第一线的党员及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党员的界定范围,准确认定代表人选身份,坚持实事求是,以参加推荐提名时所从事的职业为准,具有多重身份的,按工作性质主次和代表性认定,避免出现身份失真失实,或变换身份规避审核。二是严格资格预审。建立推荐提名代表人选的“负面清单”,由党委组织部门牵头负责,认真核实人选的身份、简历等基本情况,提前对有关人选的资格条件、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履职能力、廉洁自律、群众基础、社会形象进行预审。对于那些政治上有问题的,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与敌对势力相勾结或接受国(境)外组织、个人参选资助或培训的,品行不端、道德败坏的,有行贿受贿、权钱交易行为的,因严重违纪违法给予组织、纪律处分或被判刑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有拉票贿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在身份上弄虚作假或身份与代表性不一致的,没有履职能力或履职意愿不强的,一律不得作为人选。三是严格综合评价。对通过资格预审的人选,由党委委托有关部门牵头开展综合评价。人选为基层党员干部的,由党委组织部门牵头,会同纪检机关、审计、卫生计生、信访、公安、法院、检察院等方面开展综合评价;人选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由党委统战部门牵头,会同组织部门、工商联、公安、法院、检察院、工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会等方面开展综合评价;人选为新社会组织人士的,由民政部门牵头,会同所在社会组织行业监管部门、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计生、信访、公安、法院、检察院等方面开展综合评价。各参与综合评价的单位要对每一名被评价对象出具明确具体的意见,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负责。经综合评价存在不宜推荐提名的,坚决排除在人选之外。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推荐提名十九大代表候选人工作有序推进

做好推荐提名我省十九大代表候选人工作,是一项重大而光荣的政治任务。我们一定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要求,加强领导,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圆满完成好这项重大政治任务。

(一)明确职责任务。为了做好这次推荐提名工作,市委成立了推荐提名十九大代表候选人工作领导小组,在市委领导下具体负责推荐提名代表候选人的组织领导工作。市委副书记、市长万勇同志任组长,市委副书记陈瑞峰同志,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张曙同志和我任副组长,市纪委机关、市委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负责全市推荐提名的具体工作。各区、市直各有关单位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负责,切实履行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承担着推荐提名代表候选人的具体组织工作,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党委汇报。要把握关键时间节点,加强上下沟通,对推荐提名代表候选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认真妥善解决,重要情况随时向市委组织部请示报告。

(二)强化正风肃纪。在推荐提名十九大代表候选人工作中,各级党委必须按照“九必须”的组织原则和“九严禁”的纪律规定,从一开始就把正风肃纪牢牢拿在手上,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履职尽责、发挥作用。要注意借鉴运用严肃换届纪律的经验做法,以坚决的态度、果断的措施狠刹各种歪风邪气。要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最前面,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充分运用辽宁和湖南衡阳、四川南充等拉票贿选、破坏选举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严格遵守纪律要求,强化纪律自觉。要加大查处和问责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零容忍,对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破坏选举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对推荐提名风气不正、查处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党委和有关部门的责任。

(三)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工作。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通过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广泛进行组织发动,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积极参与代表人选的推荐提名,努力实现基层党组织全覆盖、所有党员都参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对待推荐提名和选举结果,有针对性地做好被推荐提名而没有当选同志的思想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统一部署,开展推荐提名代表候选人工作宣传,营造良好舆论环境,使推荐提名过程成为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过程,成为党内政治生活生动实践和民主集中制教育的过程,成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过程。

同志们,做好推荐提名十九大代表候选人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一定要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齐心协力完成好这一重大任务,动员广大党员和干部奋发有为、锐意进取,扎实做好当前各项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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